《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2月23日《新京报》)
受到长期存在的城市规划思路影响,在人们惯有的思维认知下,封闭式小区通常较为安全、整洁,并被人们广泛认可和接受。如今,一旦将之前封闭的小区全部打开,对于人们来说,确实还需要渐渐适应。不过,更为重要的是,一旦街区全部采取开放式,之前的城市管理思维恐怕也要面临“重建”。
众所周知,对于小区管理而言,由于涉及到物权,往往业主会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比如说,公共停车位的收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等。然而,对于其他问题,业主则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热情。那么,在封闭式小区的模式下,小区的日常维护管理都依赖于物业公司,而业主却只是交钱买服务。不过,一旦小区被完全打开,管理模式则与之前呈现出迥异,其无疑需要一种开放式监管治理思路。
试想,一旦小区成为开放式街区,则“陌生人”可以随便出入小区,仅仅依靠物业公司已经无济于事。如此而言,业委会则必须承担更多的公共管理责任,不能再停留于之前的职能空缺状态。比如,规划小区道路的通行管理,如何安排车辆在小区内通行等等,小区监管治理的工作量明显增大。同时,小区一旦完全开放,还面临着安全防范风险,如何确保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都需要业主们的积极参与,从而筑起安全防护网。
开放式街区的推广,更需要开放式治理,而这更多的反映在居民自治能力方面。在国外很多国家,开放式街区早就实现了自我管理模式,在方便公众享受城市资源的同时,也打破了陌生人的重重壁垒。如此之下,每个人都能够成为街区的主人,从而建立明晰的权利和责任对等意识,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开放式街区所带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