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安徽省一年一度的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已经开始,根据税法规定,2015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16年3月底前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使扣缴义务人已经履行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也必须履行申报义务。
“纳税人在2015年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12万元以上的,请在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省地税局税政处相关工作人员说,各项所得包括11项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2015年股票转让所得也应计入该项所得一并申报,但暂免纳税),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每项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咨询。
地税机关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及早申报。一旦延误申报缴税,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