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去年3月10日,亳州一男子醉酒后被家人送到亳州市人民医院救治,期间,患者家属李某某与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发生了争执,并将护士长打伤住院(本报曾重点报道)。昨天下午,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谯城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1979年出生的李某某2014年刚刑满释放,2015年3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侄子因醉酒昏迷,被其家人送至亳州市人民医院内科就诊。因对医院工作人员服务效率及服务态度不满,被告人李某某在急诊内科抢救室内与护士长刘某某发生言语争执,后李某某上前用胳膊将刘某某脖子夹住并下压,致刘某某受伤。经亳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2015年3月13日,被告人李某某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法院审理综合考量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