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2年12月陈满被羁押至今,已过了整整23个年头。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判决认定,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被害人钟某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了解到,陈满申诉案是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请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
海南高院副院长鞠躬道歉
法官宣读完判决书,陈满与前来接他回家的哥嫂相拥而泣。
陈满的辩护律师易延友见证了陈满被宣判过程。他介绍,法庭宣判后,海南省高院副院长代表海南省高院向陈满鞠躬道歉,并给他送上了5000元的慰问金。
“今天法院的判决是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和精神,我认为体现了司法的进步。”易延友认为,该案将被记入历史。当前平反很多冤假错案,它们有一些特点,死者归来,或者是真凶出现,而本案不具备这两点。无论是从程序上还是证据上,这个案件都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应该记录史册。
恢复自由会要求国家赔偿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陈满在家人的陪同下走出美兰监狱,身着黑色外衣的他笑着和等待已久的媒体记者挥手打了个招呼。
刚走出监狱,他就给远在四川的母亲打去电话。电话里,他不断和母亲说,“您不要激动,我很快回家过年了。”陈满家人已经为他预订了当天晚上10点的飞机,“明天就能到家了,已经迫不及待。”
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满表示,自己能获得无罪释放,得感谢现在的司法环境。
对于未来的打算,陈满说自己先调整下状态,“23年社会进步发展变化太大。”不过,他还是透露自己要进行创业的打算。
陈满表示,自己也会要求国家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因为身陷囹圄,陈满已经十几年没有见到父母了。即将见面,陈满很兴奋:“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开心、最高兴的一个新年了!”
案情回顾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楼房突然起火,消防人员扑灭大火后,发现了楼房看管人钟作宽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钟作宽身有多处锐器伤,系颈动脉被割断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租住在109号楼房的陈满被海口市公安局确认为犯罪嫌疑人。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满父母和陈满始终不服,坚持向相关政法机关申诉。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