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来,不断有上市公司公布超高送转方案,从10转增10、10转增20,到10转增30,十分吸引眼球。然而,上市公司高送转背后,往往伴随大股东减持或者之前参与定增股东持股解禁减持,说白了,其目的性、功利性非常强。笔者认为,如此游戏模式,除了坑害跟风散户,市场别无所得。
从理论上讲,上市公司高送转,对股票内在价值、对散户利益没有丝毫提升。天上不会凭空掉馅饼,上市公司高送转,所有股东持股都同比例增加,股东所能分享的上市公司总权益还是原来那么多、没有任何增加。那么,上市公司高送转对大股东又有什么好处呢?实际上此前监管部门曾提醒,失去业绩支撑的高送转行为容易与市场其他行为相互渗透,成为炒作的工具。既然知道其危害,监管部门就不应再放纵这种游戏模式在市场泛滥,应尽快修改规则,制止部分市场主体借上市公司高送转大玩猫腻、坑害散户。
为从根本上抑制或消除此类现象,笔者有三点提议:禁止亏损或微利企业送转,对高送转该有个上限“紧箍咒”,严厉打击高送转所伴随的市场操纵。
按照《公司法》,即使公司当年盈利,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也即公司即使盈利也要先填补之前的亏空,何况上市公司当年亏损,其分红就更应摸摸自己的口袋。若亏损企业高送转,此类高送转难以体现“分红”的真正含义,只是大玩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或者成为一些炒家的炒作工具。 熊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