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陪领导喝酒身亡 酒桌上多人被诉
2015年1月9日晚,广西隆安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人陈敏与当地粮食局局长雷某某、政协副主席陆某某等人喝酒,返回家中后身亡。日前,陈敏妻子陆玉花将参与酒局的4名公务人员诉至隆安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14日,法院受理此案。28日下午,记者从隆安县纪委获悉,目前,纪委方面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陈敏妻子陆玉花回忆,2015年1月9日下午3时许,陈敏曾致电称,因设宴款待武鸣粮食局李某某等人,不回家吃晚餐了。直至当晚10时6分,陈敏醉醺醺返回家中,自称在当地电力大厦喝了46度的酒,喝多了感到难受,此后没过多久即不省人事,后离世。
家属提供的菜单收据显示,该顿饭共花费905元,其中酒水419元,含酸梅酒1瓶,珍品二锅头4瓶。
“他身体一直非常健康,没有任何住院病史。”陆玉花表示,由于陈敏在粮食系统内,服从粮食局领导的安排,接待友邻县领导,不胜酒力身亡,同行赴宴多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遂将隆安县粮食局局长雷某某、政协副主席陆某某、政协干部林某,武鸣县粮食局李某某诉上法庭。 1月14日,隆安县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该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昨日下午,当日曾参加酒宴的政协副主席陆某某告诉记者,他在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接到陈敏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以个人名义请客去电力大厦吃饭。此后,他于晚7时赴宴,雷某某、林某、李某某和陈敏等6人已经到场,“我是最后一个到的,另外两个人不认识。”
他回忆,当日除1人由于开车无法饮酒外,剩下6人共喝了3瓶酒左右,饭局到八点半左右散去,此后就各自回家。
隆安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纪委方面确实在调查此事。但由于该案涉及的领导比较多,“有的是县管干部,有的是市管干部”,而且死者过世后未进行尸检,给调查增加了难度。目前,纪委仍在进一步调查。 据《新京报》
村官陪领导喝酒死亡参与喝酒者免职
1月26日中午,湖南岳阳县移民局副局长高某等几位领导在月田镇稻田村村支书何列章家用餐;酒后,何列章在家中睡下,当晚被家人发现不对劲,送医后被确认已经死亡。
岳阳县委宣传部27日称,当天吃饭时,何某(何列章)提出喝点白酒,在场人都提出中餐不能饮酒,都不同意,何某的白酒被人几次拿掉,并不同意喝酒;但何某发气(发怒)坚持要喝,开车的提出不能喝,李某(镇人大主席)也提出下午有事不能喝,其余人分别倒了点白酒;晚上十点左右何某被送到月田镇卫生院抢救,医生当场宣布其已经死亡;家属疑何某是突发脑溢血导致死亡。
1月28日上午,岳阳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通报称,岳阳县纪委迅速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现已初步查明:
1月26日上午,县移民局副局长高某、付某、工程股股长杨某到月田镇检查移民后扶项目工程实施情况,月田镇人大主席李某陪同。中午,4人在稻田村支部书记何某家就餐,稻田村干部黄某参加,高某、黄某、何某参与饮酒。晚上十点左右何某被送月田镇卫生院抢救,医生当场宣布其已经死亡。
目前,县纪委已决定对参与喝酒的高某、黄某先免职再查处,同时对现场违纪行为劝阻不到位的李某、付某、杨某立案调查,并就移民局、月田镇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进行调查追责,何某的死亡原因有待进一步确查,案件的最终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星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