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发帖称,“泉州一工人连续工作48小时掉入滚烫浆池,老板竟找到家属希望让其安乐死一次性了结。”来自云南彝良县深山的袁龙华今年38岁,原本在福建泉州中泉制釉有限公司做球模工。2015年8月1日早上9时许,连续工作约13个小时的袁龙华不慎掉入滚烫的浆池,导致烧伤面积达99%。
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来说,工作辛苦一点或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劳动保护不到位,工人的休息权得不到尊重,更可怕的则是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某些企业主置劳动者的生命于不顾,拒绝支付医药费。泉州的这家企业就是一个反面典型,球模工袁龙华长期工作在生产第一线,每天与滚烫的浆池打交道,因此,劳动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除了改善工作环境,更主要的就是让工人休息好,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劳累而发生事故。
可是,不幸还是发生了,袁龙华掉进了滚烫的浆池,尽管工厂否认其连续工作48小时,但是即便是厂方承认的13小时,这也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袁龙华遭到严重烫伤,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理应积极进行施救,及时给付医疗费,如此才符合道义,取得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
令人震惊的是,工厂老板居然不出场给予必要的安抚与慰问,而是躲在幕后指挥,并且暗示其家人对伤者实施安乐死,如此一来,就可以一了百了,不受拖累,因为这样一次性了结,工厂既可以得到保险赔偿,又能免除后续难以估量的治疗费。
目前,袁龙华的治疗还是极为有效的,只要费用到位,就有痊愈的可能。其实,即便看不到希望,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作为厂方必须承担责任,尽到责任与义务了,哪怕伤者生命不保,我们也不会怪罪于你们。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暗示让其安乐死,实在太过无情冷酷,言重一点这是在借刀杀人,与谋杀毫无二致。对于这种违法《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对于这个无良的企业老板,我觉得当地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只要查明真相,就应该给予相应的惩罚,不然难以顺应民意,更是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