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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法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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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法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暴

 

星报讯(星级记者俞宝强)1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针对老年人家暴情况凸显现象,办法新增加了“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条款,并规定了法律责任。此外,对于一直争议较大的“70周岁”还是“65周岁”免费乘公交,办法规定70周岁为“底线”,70岁以下的老人由各市县自行决定。

虐待老人,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如今也有发生。对此,办法新增了条款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城乡社区、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所在单位发现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调解或者采取临时庇护等其他措施,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和组织举报”。

而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若违反规定,虐待老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一直争议较大的“70周岁”还是“65周岁”免费乘公交,办法规定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不满70周岁的老人免费或者优惠乘坐,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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