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一家省龙头企业,在他人的极力推荐下,汇出了7000万保证金,本希望在“50亿元粮食收购项目”中分杯羹。然而钱转出去了,才发现“50亿元粮食收购项目”根本不存在,企业随即报案。历时7个月后,怀远警方最终立案;然而立案半年了,一嫌疑人在河南落网(已被起诉至法院),但在蚌埠的另一嫌疑人却行动自如,并着手转移财产……
投诉:熟人出手“坑”走7000万
“这个事情要从我昔日朋友葛某说起,我与他有过多次资金拆借往来,加之又是本家,所以十分信任他。”投诉人葛琦告诉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他是怀远县华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也是受害人。
据其介绍,2013年3月底,葛某主动找到他,说给他介绍一个好项目。“葛某说他有个北京的朋友寇某,正在与北京包商银行合作50亿元粮食收购项目,目前保证金还差一点钱,叫我帮忙提供购粮保证金,对方以租用仓储的方式将原粮3万吨调入我公司的仓库进行储存,其后由对方公司进行项目运作。”
“葛某当时向我保证:粮食收购项目合作成功后,3个月内退还保证金,我收取粮食储备费用、保证金利息等相应的费用,项目可以形成双方互利共赢。”葛琦表示:“因为我一直很信任葛某,根本没有防范。他说仓储费是每月每吨180元,我当时算了一笔账,3万吨粮食,加上仓储费用,加起来大约价值七八千万。”2013年4月,在彼此并无一纸合同的情况下,葛琦向葛某提供的四个账号分别汇转了合计7000万元的粮食保证金。
“2013年5月,葛某带我到北京见到了寇某,寇某出具了粮食收购用款的借条。我多次追问粮食项目进展和保证金去向,但是对方都没有告知明确结果,我发现不对劲,于是从2013年8月起就开始向葛某追要钱款,但每次葛某都以种种理由拖欠。”
质疑:立案半年不抓嫌疑人
据葛琦介绍,2014年9月,他向蚌埠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经过两个多月的初查,2014年12月19日,蚌埠市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决定不予立案。同时又认为葛某虽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构成“诈骗罪”,建议将案件移送怀远县公安局。当日,葛琦到怀远县公安局报案,刑侦大队受理了案件。
“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报案后警方并没有很快立案。”葛琦告诉记者:“直到2015年6月29日,怀远县公安局对葛某、寇某诈骗7000万元一案作出‘立案决定’,并向我送达‘立案告知书’。”
葛琦告诉记者,2015年6月30日、8月5日、8月12日,他先后三次向怀远县公安局提交申请,要求警方立即对诈骗嫌疑人葛某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从立案至今已经半年多时间,寇某已经被河南警方以诈骗罪刑拘,现已到审判阶段,而身在蚌埠的葛某仍然逍遥法外,还一直在变卖、转移财产。”葛琦表示,“我多次向公安局分管领导递交书面材料,提出合理要求,但是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和说法。”
警方:报案7个月后立案属于正常
1月6日,记者来到了怀远县公安局,在该局局长杨昆及政工监督室协调下,负责该案的刑侦大队大队长宋家良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案件受理后肯定要进行调查的,7个月才立案也属于正常。”对于记者提出的立案时间问题,该局政工室一名年姓工作人员表示了认可。同时对立案后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的问题,宋家良解释道:“这个案子是2014年12月份,市局移交过来的,初步调查后,7000万是通过葛某转给北京的寇某,这个葛某与寇某有债务关系。一开始葛琦反映到市局经侦支队,认为不构成合同诈骗,有可能涉及一般诈骗,所以就转到县局来侦查。”
宋队长表示,7000万元这个金额是准确的,但是经济类案件本身比较复杂,到底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犯罪,往往不好界定,这个案子有着错综复杂的情节,侦查起来需要时间。“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葛琦有想法,但是我们一直按照办案程序在办。”
“金额这么大,不可能不重视。省厅、市局都在关注这个案子,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案件汇报,省市经侦、刑警、法制这些核心部门,也多次共同商讨案件。”宋队长强调说。
当记者提到,葛琦反映葛某有转移资产的情况,为何不控制嫌疑人时,宋队长并没有给出直接的回答,只解释说,“既然立案了,葛某和寇某就是犯罪嫌疑人。据我们了解,嫌疑人葛某前期可能有转移资产这个行为,我们也找到他进行讯问,他也很配合。另一个嫌疑人寇某已经被河南滑县警方抓获,诈骗罪涉及的是另一起5000万的案件,另外他还涉枪、弹药罪,目前已经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我们也多次到河南那边提讯他,调查其相关的公司账户,调取了相关的口供。口供中,他对这个资金也有自己的辩解。”
进展: 警方已有方案,等待汇报
“这个案件也很特殊,他们之间只看到7000万的资金往来,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方面的证据,我们也一直很难以理解,葛琦报案说葛某诈骗,但是葛某反过来也举报到公安局,说葛琦涉嫌高利转贷。他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也是很复杂的。”采访中,宋队长直言案件很棘手,同时他向记者表示,“这个案件的金额巨大,我们非常谨慎,侦查过程中不能冤枉无辜的人。当然,如果真是因为诈骗,造成7000万的损失,如果我们不追究,那就是我们的责任。”
就案件的最新进展,宋家良向记者透露,“可以肯定地说,既然立案了,这就是个案件,葛某、寇某是犯罪嫌疑人,而且目前我们已经有了研究结果,正等着向市局汇报,一旦通过,下一步就有动作。”
但是究竟是什么样的研究结果,宋队长以“案件还在侦查”为由,不愿透露更多。
“我很懊悔不该这么信任葛某,这7000万现金里面,除了公司自有资金外,多是亲戚朋友的钱,还有少量银行的钱。”采访的最后,葛琦痛心地表示,“7000万就这样一下子没了,这对于我们公司是致命的打击。现在公司两条生产线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我希望警方能够早日侦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