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中国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3月1日,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该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否意味着注册制将于3月1日起实施?相应的配套措施征求意见稿何时出台?目前排队的企业将按照核准制还是注册制发行?
对此,证监会表示,这里讲的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二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
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此,需要国务院根据授权对注册制改革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继续做好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与此同时,证监会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度的预案,对发行审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确保实现发行审核工作的平稳衔接。相关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股票发行新规自今年1月1日实施,邓舸表示,新的规则发布后,已过会的首发公司需按照新规则要求履行相关措施,按照新的信息披露要求补充招股说明书,履行会后事项后发行上市。
邓舸表示,上述准备工作需要半个月时间,企业的具体发行时间取决于企业上述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证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所系统准备情况,按照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