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错杀好股 风雨后见彩虹
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
去年股民人均盈利2万 今年四天人均亏损10万
投行人士:长远有利股市
风险加剧释放 股指寻求支撑
注册制具体实施方案月内将落定系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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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
大股东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1%
东方
 

证监会本周四(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新规,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证监会2015年7月8日发布的“18号文”规定,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和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进入2016年,“18号文”规定的减持禁令行已于昨日期满,减持乌云开始在A股上方集结。

此外,证监会称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证监会还表示,出台《减持规定》,并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即将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也不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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