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3日上午,淮南市大通交警大队接到郑先生报案称,其母亲王女士1日骑电动车被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当时双方都感觉是小事故就没有报案,刘某将王女士送到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3000元。但次日检查结果出来,王女士右腿粉碎性骨折。刘某见事情变大,就不愿意承担责任了。
交警找到刘某,刘某称,当时王女士是自己摔倒的,他路过看到,为了做好事,才把王女士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而事故现场破坏了,也找不到目击证人,现场也没有监控视频,案件的办理一时陷入僵局。为了还原事故的真相,交警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资料,并逐个走访当时经过事故现场的车辆驾驶人。1月6日上午,当交警走访一名当时经过事故现场的公交车驾驶人时,其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下了事故的全过程。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是刘某骑车撞到了王女士骑的车。
6日下午,交警把行车记录仪内的资料回放给刘某看,刘某便不再声称“做好事”了,而是交代了肇事经过。交警最后认定刘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