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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学生手机 戳中教育暴力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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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学生手机 戳中教育暴力

□宁琳净
 

福建漳州正兴学校没收学生手机不实行保管政策,没通知家长,直接砸烂屏幕或浸泡水中,并且不赔偿。昨日上午,这样一条微博引发网友关注,记者从两名漳州正兴学校高中部同学处了解到,此事就发生在他们的年级。(12月29日《东南快报》)

毫无疑问,作为在校学生,使用手机,的确是弊大于利。尤其是,学生们自制力较差,而智能手机又拥有多种功能,假如学生痴迷于手机,无疑会给他们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而且,一旦每个学生都带手机,则可能引发攀比心理,不利于学生们的学业。因此,作为校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实施管理,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不过,假如忽略学生感受,私自搜查学生私人物品,并将手机销毁则是不妥的。

立足于校方的立场,对学生们实施管理和教育,实在是正常不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应该讲究一个度,不能超越校方的权力边界,甚至作出侵害学生权益的举动。手机是学生的私人物品,学校可以不准其在校使用,但却没有权力强制没收销毁。从法律角度来看,校方教师的行为无疑侵犯了“私人财产所有权”和“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禁止和约束。即便校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此的举动却悖逆法律规定,不过是为正当的目的披上了暴力的外衣。

采取暴力手段进行管理,本质上折射出了校方的教育思维过于浅显,缺乏有效的应对思路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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