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接受审查前,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常常以商务接待为名,频繁出入著名高档酒楼,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每餐“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必点,茅台、五粮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遇到风声紧、查得严时,就事先叮嘱人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12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喝酒不仅要喝茅台,而且还得讲年份;不仅在高档酒店高消费,还请来名厨,采买高级食材,在其下属会议室现做大餐现支桌,从国内吃到国外,一餐花费高达上万欧元。此董事长真正是个高档吃货。更令人惊叹的是,此种高消费大吃大喝正是在八项规定下达之后。
张建津之所以敢吃,除了其吃惯的嘴收不拢之外,还在于其善于伪装,从台面上看,茅台用矿泉水瓶装;不是亲身参与其中,有谁知道其中的奥秘;从报账的手法看,吃喝费用,或“化整为零”报销,或披上“办公用品”、“加班餐费”的外衣入账;不是内部人员很难发现掺假。其实这样的“魔法”只是小儿科,矿泉水瓶装茅台并非是其先发明,之前就有过披露,而做假账,以其他单据充数更不是什么新鲜事。
那么“矿泉水瓶装茅台”宴请了谁,一般的人上不了这个台面,要说宴请关系铁的私企老板没这个必要,总是人家求着他帮忙办事,能接受他人的请就已经很给面子,主次岂会颠倒,那么这么高的规格宴请了谁呢?无非是与已有直接关系,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和前程的人物。
现今不少的案例显示,超标吃喝一次也不行。张能放开肚皮吃,敞开嘴喝难道就没有人提出过异议,就没有人揭穿其“魔法”?
敢顶风作案变相进行吃喝,不是作案者有多高明,而是监管者存在缺位,现今相关的制度规定有不少,而真正的要做到执行严,还得把监督视野再扩大,不仅要查与招待费相关的票据,还得查其他票据是否真实,多打上几个问号。尤其是查处宴请者,还得查处被宴请人,多管齐下,“矿泉水瓶装茅台”的“魔法”才施展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