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配”的婚姻三年是个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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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配”的婚姻三年是个坎
星报记者调查:老夫少妻的婚配比例逐年上涨,离婚风险偏高
□程磊 张昭 记者 马冰璐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夫妻两人年龄相差10岁以上的属于“老少配”,随着时代的发展,“老少配”的婚配比例也逐年上涨,其中,男大女小是主流。

近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通过对合肥多家法院,历年上百起“老少配”离婚案进行简单梳理发现,由于年龄上的差距较大,“老少配”离婚风险偏高,不少“老少配”夫妻甚至熬不过三年。

A 婚后闹矛盾她发现他婚前转移了财产

“信任就像一张白纸,皱了就算抚平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电视剧《大丈夫》中的台词道破了夫妻关系的关键,而这也是小倩(化名)要求离婚的理由。

2012年初,23岁的小倩在实习时认识了公司主管胡先生(化名),通过数次接触,她对温文尔雅的胡先生产生了好感,并在他有意无意的关照中芳心暗许。得知胡先生自从离异后就一直独居,小倩架不住他的爱情攻势,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和大她12岁的胡先生在次年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当时我的父母很无奈地和我说,你会后悔的,但当时我被甜蜜冲昏了头脑,以为这只是父母劝我放弃的说辞,没想到却一言成谶。”身心疲惫的小倩落寞地说道。

婚后,小倩听从了胡先生的建议,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然而由于胡先生业务繁忙,常常让她独守空屋,每次当她试图交流时,才发现自己因和社会脱节,两人之间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她还发现,胡先生对她也失去了婚前的那份耐心。

一番深思熟虑后,小倩决定重新踏入社会,但却遭到了胡先生的强烈反对,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吵。后来,不顾胡先生的劝阻,小倩找了份文员的工作,但两人之间也爆发了冷战。

此后,小倩又发现了一个更让她难以接受的事实,胡先生竟在婚前就把所有的财产公证到了他父母名下。对此,胡先生的解释是,他的父母年纪大了,需要一份保障。小倩觉得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提出了离婚诉请。最终,经法院判决,小倩仅获得了3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并黯然地结束了这段婚姻。

蜀山区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童广飞认为,信任是婚姻的基石,如果胡先生能够在婚前和小倩沟通,光明正大地做婚前个人财产公证,而不是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那么小倩也就不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相比较于“少妻”,踏入社会数年的“老夫”往往会想得更远更深,而且“老夫”们往往会对自己的婚姻产生不自信,且不会对“少妻”给予完全的信任,而他们的心理防备则往往成为摧毁婚姻的“隐形炸弹”。

B 婚前无代沟婚后发现跟不上“步伐”

今年57岁的吴教授(化名),曾是31岁的谢女士(化名)的研究生导师,在三年相处中,两人成了忘年交,相谈甚欢。谢女士毕业后,两人仍以朋友身份保持联系。

2011年10月,经历了短暂婚姻的谢女士和丧偶的吴教授走到了一起,面对他们的结合,谢女士的父母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得表示同意。谁知,这桩婚姻仅仅过了两年就亮起了红灯,原来吴教授天性喜静,最喜欢的事就是没事看看书、下下棋,而生性活泼的谢女士则喜欢追随潮流。

对此,拗不过妻子的吴教授成了朋友眼中的“潮人”,不仅得硬着头皮去学习QQ等通讯工具,还要陪同妻子参加各种聚会,家里更是来客不断。

时间一长,不堪其扰的吴教授便以各种理由推辞,对此谢女士认为,丈夫在扫自己的兴,因此心里有了疙瘩,两人开始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渐渐地,两人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甚至进入了“失语”的状态,于是他们决定离婚,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协议离婚。

“在审判实践中,中低学历的夫妻离婚时往往还有调和的可能,但高学历夫妻一旦要求离婚,那就不可挽回。”蜀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周玉玲表示,高学历夫妻一般脱离了生存压力,拥有更多的精力和能力去追求生活方式,也更容易在小事上非要讲出一定的道理,希冀说服对方,但却常常互不相让,最终“曲终人散”。

对于产生矛盾的高学历“老少配”夫妻,周玉玲建议他们要在欣赏对方的基础上尝试接受对方的观点,一旦发生冲突,切勿强人所难,认为这是对方不理解自己。在释放自己的情感的同时,要尝试理解包容伴侣的感受和需求。

C 子女矛盾难调和半路夫妻心生隔阂

孙大爷(化名)是一名退休教师,再婚妻子周阿姨(化名)曾是他的保姆。2007年,孙大爷的子女由于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年届70的他,遂通过人才市场雇佣了年近50的周阿姨来照顾老人。一年后,同是单身的两位老人走到了一起,可对于老人们的结合,他们子女们心里却没那么高兴。

起初,两位老人相处融洽,平安无事,但随着双方子女矛盾难以调和,两人也渐渐产生了隔阂。孙大爷的儿子对于这个“从天而降”的后妈始终心怀不满,觉得她是奔着老爷子的房产和退休工资来的,所以有事没事就在孙大爷耳边嘀咕周阿姨的不是。

时间一长,周阿姨的子女非常气愤,觉得自己的母亲不仅要照顾孙大爷的日常生活,还要受闲气,甚至产生了孙大爷和周阿姨结婚是为了找一个免费的“保姆”的想法。

最终,因双方子女矛盾日益增多且无法调和,心生隔阂的两位老人在法官主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由孙大爷补偿周阿姨2万元生活费。

肥西县法院研究室负责人陈咏峰认为,婚姻危机不仅与夫妻之间的情感有关,而且和其他社会因素有关,比如经济、社会关系和家庭成员等。再婚“老少配”夫妻的婚姻走向尽头多是因为子女的反对,其中经济利益是关键,家境殷实的子女会对新成员的加入产生敌意,从而在老人面前闲话是非,激化矛盾。

延伸阅读 “老少配”不幸福因为有人“没长大”

为何“老少配”婚姻逐步成为中老年人离婚案件的主力军?

童广飞认为,萝莉和大叔的婚姻更多体现为“恋父情结”或“师生恋”。婚前,萝莉在大叔身上更容易能感受到安全感和物质满足感,大叔也容易得到崇拜感和满足保护欲,但一旦走进婚姻,如果双方没有能够互相体谅,解决彼此因阅历所带来的心理年龄差,那么就很容易因有人“没长大”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陈咏峰则认为,除了心理年龄差,子女对再婚父母婚姻的干涉,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老少配”婚姻走向尽头,对此他建议,中老年人在再婚时要尽量争取子女的理解,或者在婚前对夫妻财产进行公证或明确约定,从而减少已成年子女的敌意或因对家庭财产的归宿产生的焦虑感,从而减少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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