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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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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杂谈

 

不开死亡证明 也是一种“挟尸要价”

□刘泳晔

一次车祸后,16岁小伙蒋某被送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没有死亡证明,蒋某的遗体在殡仪馆里放了8天仍不能火化。医生对家属说,只有在结清5万多元抢救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出具死亡证明。

面对突遭不测,“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幸家庭,院方非但未表露出任何的同情之心,反而一心“向钱看”,拒绝给死者开具死亡证明。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无疑击中了公众的痛点。

事实上,院方拒开死亡证明的行为存在诸多不妥之处。于法,《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具死亡证明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医院没有权力扣住死亡证明不发。于理,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死者为大。让这个遭遇车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幸家庭,继续因无法下葬揪心,非常不人道。显然,医院这种只认钱,却不尊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挟尸要价”,理应被摒弃。

目前,迫于舆论的压力,院方已表示:并没有不结清费用就不出具死亡证明的规定,会通知有关科室尽快出具死亡证明给家属。显然,医院的让步,只是舆论重压之后,不得已进行的危机公关。对院方的这种“战略性后退”,相关部门必须穷追猛打,对“挟尸要价”,拒开死亡证明的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严惩,绝不姑息。

同时,相关部门更需反思救助机制的缺失。试想,假若有急救资金兜底,还会出现死后8天开不出死亡证明的状况么?因此,相关部门也要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上加把劲。唯有如此,才能警示与救助“齐步走”,让拒开死亡证明成为医院不敢碰、不愿碰的“火线”。

“重金求子”骗局为何能养活两村庄?

□郭元鹏

江西余干县江埠乡石溪村和洪家嘴乡团林李家村隔着一条信江,看起来像两个普通的渔村。实际上,这里早已被警方列为“重金求子”诈骗重点村。近日,包括武警和特警在内的400余名警力突袭这两个村庄,将骗子一网打尽。这里村民信奉的是“骗不到钱可耻”。

这两个村的村民,实施诈骗的途径只有一种:谎称自己是富婆,由于不能生育,需要找人借种,成功之后就给予巨额回报,一步步将人们引导到自己设计的陷阱里。这些诈骗人员分工明确,有的是“富婆”,有的是“老公”,还有的是“律师”,是“公证人员”。可谓是一条完整的诈骗链条。在这两个村里,大家信奉的就是“骗不到钱可耻”,上至60多的老人,下至20多岁的青年都参与其中。

有人说,骗子专业村的出现,说明价值观的扭曲程度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而这两个骗子村不是一夜之间成长起来的。起初,只是村里有人去行骗,后来就演变成了所有群众的参与,而且还专门奔赴外地学习诈骗技术。当骗子的星星之火呈现燎原之势时,基层社会治安管理部门能不知道吗?如果起初就去依法打击,还需要等到骗子村“做大做强”之后的“400名警力突袭”吗?“小”的时候视而不见,才有了如今的“大”。这是值得有关部门反思的。

有人行骗,自然就有人被骗。没人被骗,骗子也就不会去行骗了。天上不会掉馅饼,当如此低劣的“重金求子”一次次诈骗成功的时候,当这样的骗局可以成为产业,让两个村的群众都发家致富的时候,比骗子还可悲的,就是受骗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投机取巧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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