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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权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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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首次提请大会审议
公民有权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控告

 

星报讯(星级记者 俞宝强)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首次提请大会审议。《条例》明确, 预防职务犯罪以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领导干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岗位的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

根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共同预防等平台。同时,金融、电信、民航、铁路等单位应当配合有关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建立信息共享、共同预防等平台;检察机关应当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招标、采购、选任等工作中应当到检察机关查询相关单位或人员是否有行贿记录,并根据查询结果采取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有权控告和举报。有关部门对控告和举报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办理,并为控告、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控告、举报人打击报复。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预防腐败机关工作人员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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