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潘政 记者 王涛) 12月17日20点30分,郎溪交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的驾驶人刘某无驾驶证,询问了解到,刘某在驾校已报名,当晚正在学车。坐在一旁的车主李某辩解说,在电视上看到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的报道,认为现在驾驶人可以自己练车。最终,刘某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李某属于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广大学员及驾驶陪练,请严格按照驾考新规内容执行,新规中对训练车辆、指导人员有明确条件等细则,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