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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车改不能关起门来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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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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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车改不能关起门来定补贴

□张西流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12月9日《人民日报》)

目前,地方公车改革已全面启动。本次公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可以预料,如果配套措施迅速跟进,各地执行有力,公车改革在破除官本位,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开支,更加便捷、透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特别是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遏制公车腐败等方面,将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然而,此前从各地实施情况来看,显然还存在一定的弊端。首先,发放“车补”,因为客观上增加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一直难逃“车补等于公务员加薪”的非议。

有媒体报道,有的地方车改后“公车照坐、补贴照拿”,出现了“两头占”现象;有的地方官员表示:“车补这么低,以后不出差了。”可见,一些官员仍对使用公车、甚至公车私用恋恋不舍,对公车改革患得患失;同时,又企图通过提高“车补”、增加收入,平复内心沸腾的“恋公”情结。因此,各地在车改过程中,应注重规避上述不良现象。发放“车补”,应始终坚守节约开支的政策底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特别是,“车补”标准要征求民意,发放程序应规范清楚,发放标准应较为合理和固定,并将该项支出成本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换言之,地方公车改革,民意不可缺席。首先,如何向公众解释,并得到多数人认同。此外,各地不能关起门来定“车补”标准,引进适当的公众参与,更有利于车改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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