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国税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提供户口簿即可办理。
今后,赠与房产只要办相关手续就可免税,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需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便利纳税人办理免税手续的角度出发,对所需证明资料进行了简化。如父母无偿赠与子女的,只要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