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包点饺子,很多消费者都习惯到超市买现成肉馅。不过,也有大爷大妈不放心,不知道是啥样的肉绞的,还是买块肉当面绞放心。但有的超市只卖现成肉馅不给现绞,只能是自己买整块肉回家剁。针对这一问题,将有新规范出台。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12月1日《新文化报》)
肉一旦加工成了肉馅,就无法查证它的来源,也难以用肉眼识别它的品质,这样一来,即使是病死猪肉,恐怕也看不出问题、找不到证据。规定超市不得将肉加工成肉馅销售,堵住了用碎肉来掩盖问题食品的漏洞,有利于对肉制品实施监管。
然而,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是一个很长的链条,即使管住最末端的肉馅,但肉块、整猪、生猪并没有管住,食品安全仍难以保证。假设进入超市的是病死猪肉,也同样可以将之小块化,并处理得很光鲜好看,而猪肉的检验检疫标志不可能在每一小块猪肉上出现,小块猪肉其实和肉馅一样,也存在监管难点。依此思路,将来也应该不许超市销售小块猪肉才对,进一步而言,可能连没有检验检疫标志的大块猪肉都应该被禁止销售。
猪肉如此,其他食品也是如此。散装的米、面、油等食品,哪一样都可能因散而存在以次充好等现象,都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因为只有包装完整的食品,才可查阅生产地和生产厂家,才能对流通环节进行追踪。
肉馅的确不好监管,专门针对肉馅来打一个监管补丁,也的确很管用。但假如每种类似的监管漏洞,都用打补丁的方式来堵塞,食品监管之网将会布满补丁、千疮百孔,即使如此,也难免出现遗漏。因此,维护超市食品安全,不能靠末端管理,还是应该强化过程监督。只要把好食品的生产流通等关口,就有自信让食品以任何形态在市场上出现;反之,即使对食品的末端管得再严,对食品形态要求再苛刻,只要上游监管不力,问题食品仍将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