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日报》报道 山西省政府日前公布《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由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提出,对房地产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其中规定,取消商品房购房限制。包括取消购买商品住房套数、户籍、年龄等限制;取消商品住房销(预)售价格申报制度;取消对境外机构及个人在本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制。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前的房地产政策,《意见》均有大的改变和调整,必将对山西省的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意见》规定,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商品住房套型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不再受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限制。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