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拟不超12%
黑龙江杀警越狱案昨宣判
“南京虐童案”终审维持原判
人社部回应延迟退休: 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发布 拟放宽提取条件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拟不超12%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法制办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

送审稿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送审稿明确了公积金的申请提取流程。职工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知受委托银行即时办理支付手续。

针对有的单位为职工缴纳很少甚至不缴纳公积金,有的单位却把缴存高额公积金当作职工隐性“福利”的现象,送审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送审稿特别强调,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9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形式,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