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跻身创新和民资竞争力前十
合安高速半挂货车突然起火 价值20余万元家具烧成灰烬
省长率队参会 与委员“面商”
16家涉药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
3上一篇 2015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药厂冷库温度超标,医院药品存储不规范
16家涉药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药厂冷库温度超标,药品储存不规范……11月18日,安徽食药监局公布今年10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16家涉药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

不久前,安徽食药监局派出3个飞行检查组,对合肥、蚌埠、淮南、六安、安庆和宣城等市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房等共19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在被责令整改的16家涉药单位中,药品批发企业12家,医疗机构药房4家。

被责令整改的药品批发企业包括:宣城市天勤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宣城市医药有限公司、宣城元春医药有限公司、安徽茂恒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康宝药业有限公司、蚌埠市爱康医药有限公司、蚌埠市珠城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淮南市恒康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安七星医药有限公司、六安市国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冷库湿度超标未采取措施,冷库温度超标;药品出售、运输未按规定记录;温湿度自动检测系统故障或未采取措施;仓库中存在个别品种未验收或登记已入库的现象等。

被责令整改的医疗机构药房包括:桐城市人民医院、桐城市文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桐城市文昌交通村卫生室、庐江县人民医院。 上述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药品仓库面积、设施设备不能满足药品储存和养护要求,个别药品收货记录不够完善。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