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4位老师为了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纷纷上门送钱送卡,他一一笑纳;购买门面房又挪用学校公款。近日,东至县大渡口镇原中心学校校长檀廷淼受贿、挪用公款,被池州市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1963年出生的檀廷淼,1981年7月起便在东至县胜利镇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学校教导主任、校长,镇教委副主任、主任。2008年8月开始担任大渡口镇中心学校校长后,檀廷淼发现在教师工作调动、职务提拔过程中,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在司法机关列举的26项受贿事实中,24项均与教师有关。据指控,檀廷淼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许某、周某等24名教师送其现金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86500元。
檀廷淼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学区有关学校工程承建商的钱财10万余元。2010年底,檀廷淼在大渡口镇购买了一间门面房,因为手头紧张,遂挪用45000元公款支付了购房款。2011年1月,檀廷淼将45000元归还。案发后,檀廷淼向东至县纪委退交了违法所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