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肃本地消防产品使用领域市场,严厉打击消防产品售假和用假情况,根据年度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1月5日,宿州市萧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徽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数家支行办公地点内的、在用消防产品开展了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中发现,徽商银行萧县支行等单位存在疏散指示标志标志紧急照明功能故障、应急照明灯照明强度弱、应急照明灯照明持续时间不足2分钟、室内消火栓部件不全无法使用、封闭楼梯间处防火门上部变形或破损、常闭防火门处常态开启等多处和多种“病”状使用状态。
针对上述单位存在的问题,大队依法对存在产品问题的4家银行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整改隐患。11月10,萧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存在产品问题的4家银行进行复查,发现多数问题均已整改,但仍有两家单位未整改到位,整改态度不端正,萧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隐患未及时整改的2家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