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摩托车车主在南京玄武湖隧道发生交通事故,救护车赶到时隧道异常拥堵,众多车辆在听到120急救车的警报声后,纷纷向两边行驶,给救援让出生命通道——这段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南京一时间赢得了全国网友的点赞。(11月12日《海峡导报》)
毋庸置疑,面对公民的求助,救护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却常常看到救护车被堵,难以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从而延误了最佳救助时机。因此,众多车辆在听到救护车的警报声后,主动为救护车让路,着实难能可贵。适当的奖励,不仅是对公民道德之美的褒扬,更能对社会风气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不过,给予适当的奖励,并非保障救护车畅通无阻的治本良策。众所周知,在我国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对于救护车之类的特殊车辆,并没有就“如何让道”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是做出了笼统模糊的原则性规定。而且,在驾驶考试体系中,也缺乏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指导。那么,即便司机后面的救护车响起,司机如何避让、怎么避让,往往会手足无措,甚至引发其他交通事故。
而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遇到救护车等特殊车辆的情形,则规定了较为明晰的避让方式。
不可否认,对于自主为救护车让路的行为给予奖励,具有积极的引导价值和作用。然而,在缺乏法律明晰规定的前提下,片面依赖于奖励,必然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倡导,而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性条款。如此之下,也难以根除类似违章情形的出现。
避免“生命通道”被阻滞,确保生命通道畅通,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能只是依赖于金钱奖励和刺激。要解决“生命通道”被堵的现状,就应该重视源头预防和部署,让每个司机知道应该去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