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承担主体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网络音乐经营单位对拟提供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经营。自审制度和产品自审信息要向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自2016年4月1日起报送网络音乐自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