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情人拿走21万货款到底是情杀,还是财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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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情人拿走21万货款到底是情杀,还是财杀?
法庭上,被告人承认故意杀人却否认盗窃
□ 正言 记者 王玮伟/文 黄洋洋/图
被告男子被带上法庭
 

长丰县已婚男子代某将情人丽丽(化名)勒死在奔驰车内,随后开车来到合肥,把尸体抛至郊区一水井内,拿走丽丽携带的21万余元货款后,买来大量砂石填埋。为逃避法律制裁,他欺骗丽丽的家人,并伪造通话记录。一个月后,该起案件侦破。 11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案发:女子“失联”一个月后 尸体从水井中被捞出

今年2月4日晚,长丰水家湖镇居民陈某某报警称,他的儿媳丽丽于当天早晨,独自一人携带20多万元货款去合肥后便失去联系,之后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发现,失联当天丽丽常去进货的店主、员工都没有见过其前来进货,且从调阅当天的交通事故记录中,均没有发现相关信息。 难道是离家出走?侦查员通过走访丽丽的亲友,初步排除这一可能性。

3月3日,历经一个月的侦查,嫌犯代某落网。经代某供述和指认,警方收缴货款16万余元。3月5日,沉尸水井中的丽丽遗体被打捞出来。 鉴定显示,死者丽丽系颈部受到机械外力作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庭审:被告承认故意杀人,否认盗窃

11月9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代某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现年29岁的代某,长丰县人,无固定职业,偶尔贩卖草莓。面对指控,代某承认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但对盗窃21万余元货款并不认同。他表示,“我与丽丽是情人关系,我没有盗窃钱款的必要。把尸体抛下水井,但21万元货款没有扔掉。”

经查明,2月3日,代某得知丽丽次日早晨要去合肥给客户送货款后与丽丽约定同去。2月4日早晨7时15分许,代某开着租来的奔驰轿车至长丰县石油公司油库大门西侧,接上携带货款的丽丽。后二人因故发生争执,代某从车内拿出一根绳子,勒死了丽丽。 随后,代某在超市里购买床单、绳子,将丽丽的尸体捆绑后,开车拋至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一处水井内,并买来水泥、沙子、石子,倒入水井中进行掩埋。同时,代某将丽丽携带的21.78万元货款窃走,后藏于其姑母家的仓库中。

为逃避法律制裁,代某抛尸后,于2月4日9点多,故意问丽丽家人丽丽的去向,欺骗其家人并未见到丽丽,并伪造了其与丽丽的通话记录。

供述:“她违背约定,并让我杀死她”

昨日庭审中,代某说,他于2014年7月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丽丽,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人曾相互约定不与自己的爱人同房。然而,在案发前的某一天,他去丽丽家,发现丽丽与现任老公有亲密接触,当时他很生气。“因为我们曾约定不与各自的夫妻发生性关系,我认为她与丈夫同房是不遵守约定,欺骗了我。”代某说,事发那天,两人发生口角时又提起这事,“她还发火说让我杀死她,我一时冲动就勒死了她”。

检方认为,被告人代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21.78万元钱款,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昨日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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