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一名交警因经不住朋友劝说,竟然知法犯法酒后驾驶警车送朋友回家,不料途中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某拘役一个月零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高某也因此被开除公务员队伍,失去了警察工作。
2014年10月7日晚,交警高某下班后与朋友一起在博望区丹阳镇街上吃饭,因经不住朋友劝酒的说辞,又想着自己有交警的身份做掩护,喝完酒后驾驶警车回家不会有人检查,便想喝一点过过酒瘾,谁知不知不觉便喝多了。 当晚21时许,高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坚持驾驶警车送朋友回家,快到目的地时,突然“砰”地一声,警车撞到了因出现故障停靠在路面的大货车,位于副驾驶位的高某朋友被卡在了车内不得动弹,头部鲜血直流,高某也受伤严重。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立即报警,出警民警在处置现场过程中发现高某有酒驾嫌疑,便当场抽取了高某的血液,经检验,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0.5ml/100ml,远高于醉酒临界值80mg/100ml,而其朋友的人体损伤程度也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