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3日下午,黄山市黄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区林业局原局长李雷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雷在担任黄山区乌石乡党委书记和黄山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财物共计25.5万元,并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其中李雷在黄山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为翟某某提供帮助,并于2012年、2013年分两次收受翟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8万元。2007年,李雷在黄山区乌石乡政府支付拖欠工程款一事给予房某某提供帮助,2008年其将一房屋交给房某某装潢,花费4.5万元,李雷并于2012年和2013年春节收受房某某所送的现金共计1万元;2011年至2014年,为感谢被告人李雷的关照,周某分四次送给李雷现金2万元。
听闻相关人员被调查,李雷害怕罪行败露,先后将18万元、4.5万元分别退还翟某某和房某某。李雷在最后陈述时悔罪痛哭,他说,“自己犯错了,认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