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我省第二届“江淮名医”已正式发文公布,全省范围内共评选出100人,其中省级60人,地市40人。“江淮名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动态管理,每3年评选一次,可以连任。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称号和待遇。2012年我省评出首届“江淮名医”96名。
据了解,当选“江淮名医”后,每人将获得5万元津补贴奖励,我省亦将组织“江淮名医”参加业务培训、进修、考察等活动。“江淮名医”可优先申报临床新技术新项目,优先入选学术团体或评审专家组,优先参加学术活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办理延退手续,每人每年还可享受10天学术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