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 需循序“民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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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延迟退休 需循序“民意渐进”

□ 李 云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本报今日17版)

沿用多年的退休政策将于“十三五”期间“退休”。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已酝酿好几年,会不会成为一坛“陈酿”?在改革方案没有公布之前,公众只能根据已知的信息揣摩,当然大的方向已基本清楚。关于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可行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针对渐进式延迟退休不能简单地“非好即坏”或“非坏即好”,有必要放置于小我与大我、宏观与微观、“昨天、今天与明天”的环境中考量,为之出谋划策、群策群力。

渐进式延迟退休需循序“民意渐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要充分考虑到难度,尤其要考虑到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早些时间,有观点认为,眼下社会各界对退休年龄调整分歧很大,存在时机选择、节奏掌握、配套措施以及监督实施等问题。此外,尽管在理论上“延迟退休”可以减少养老基金压力,但效应需要20年至30年才能到位,可谓“远水难解近渴”,更何况目前我国就业总量压力很大,立即施行似乎不合时宜。作为一项新政策,必须在出台时做到兴利除弊,同时,要有尊重民意的制度诚意,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延迟退休政策或迎来出台的“风口”。首先,曾被视为养老改革的主要矛盾的养老金双轨制,已经启动并轨,如果进展顺利的话,这一“主要矛盾”将得到有效解决。如此一来,退休政策的调整就会推向前台,很可能成为当下与未来的主要矛盾。其次,就业压力一直都很大,渐进式延迟退休会不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未必。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时代,取消职业许可,兴起较大规模的创业潮,就业已呈泛概念化,只要延迟退休小步慢走,就不会明显影响到就业形势。

退休政策的调整不妨增添灵活性。比如,退休政策可以告别年龄上的“一刀切”,结合未来的延迟退休设立一个上下限,有一个弹性空间,让权益人拥有一定的选择权,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结合工作单位的用人情况,有条件地实现“我的退休我做主”,这也体现政策的人性化与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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