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4日,在弑母伤姐后,五旬老汉刘某一丝不挂地站在合肥锦绣嘉苑小区9号楼16楼的阳台上欲跳楼(本报曾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送合肥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鉴定,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刘某,男,55岁,据其交代,6月4日6时许,他从家中下楼买菜,顺便给母亲买了一副眼镜。当天7时许,他回到家中,将眼镜交给母亲,但他的母亲因眼镜戴上后头晕而拒绝戴眼镜,并要求他去退货。因一直对母亲啰嗦、要求多而不满,他便将其杀害。 之后,刘某在家中等待姐姐上门,准备将其也杀害。
据刘某交代,之所以想杀死姐姐,是因为姐姐为他的女儿介绍了对象。而女儿结婚后不管自己了,因此对姐姐怀恨在心,想把她杀害后再自杀。
当天8时许,当姐姐用钥匙开门进屋后,刘某意图将她杀死,最终因为姐姐奋力反抗而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