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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零星建筑垃圾 不得随意倾倒抛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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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零星建筑垃圾 不得随意倾倒抛撒

胡少殊 记者 王涛
 

星报讯 装修垃圾量多且污染环境,随意丢弃装修垃圾会为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即日起施行的《合肥市零星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对合肥市建成区内零星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零星建筑垃圾,是指道路维修、老旧小区(街巷)改造、房屋拆迁或单位(居民)因房屋装饰装修等过程中产生,现场不宜用大型车辆进行运输,只适宜小型车辆进行运输的建筑垃圾。由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零星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企业资质审核、单车运输证办理的受理、初审工作以及零星建筑垃圾倾倒地点的规划选址有关工作;并对本辖区企业、运输车辆、零星建筑垃圾处置进行运输管理,并纳入合肥市渣土运输监管平台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居民因装饰、维修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统一堆放,由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统一清运。

零星建筑垃圾运输应当采用袋装或者密闭的方式,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并在城管部门核定的地点倾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垃圾混入零星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零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零星建筑垃圾。如有违规行为,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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