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僻远地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的妇女,成为人贩子的觊觎目标。她们被千里转运,甚至被囚禁在养猪场内供人挑选,最终沦为他人传宗接代的“生育工具”……近日,江西赣州铁路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系列拐卖智障妇女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媒婆“牵头”的“流水线”
2月8日,从南宁开往长春的K2386次列车上,一名精神异常、举止怪异的妇女廖某引起了乘警的注意。同时,两名与之形影不离的男子行迹非常可疑。警方调查发现,这名有智力障碍并伴有残疾的妇女,系其二人在广西防城港市从他人手中买来的。
列车停靠江西吉安火车站时,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傅某、范某拘捕并移交赣州市铁路公安部门。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从广西、广东等地拐卖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的妇女,贩卖到山东省冠县、临清市等地”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在这个团伙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俨然形成一条依据“订单”贩卖智障妇女的“流水线”。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负责在山东联系买主,有订单后通知中间人范某,范某联系在广西的傅某,并由傅某通知媒婆“头子”蓝某,由蓝某组织韦某和赖某到各村镇物色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妇女实施拐卖。在这个链条中,三名媒婆韦某、赖某、蓝某充当“供货人”的角色。
“犯罪团伙拐卖的多为二三十岁的未婚女子。”参与这一案件侦破的赣州铁路公安处刑警四大队民警许建说,这些媒婆熟悉当地情况,并能利用其职业身份轻而易举实施拐卖。“一般给个三五千块的‘奶水钱’,然后以‘介绍个好人家’的名义把女孩子带走。”
在山东的孙某开办了一家养猪场,“中间人”范某和傅某送来的妇女,经常被非法囚禁在此,等待买主上门挑选。据孙某交代,买主多为山东偏远山区的大龄男子,买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
“买主下单—媒婆诱拐—千里转运—猪场囚禁—非法贩卖”,2013年以来,这个团伙以这种形式,先后拐卖10名广西、广东籍妇女,带至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临清市等地卖出,非法获利共计60余万元。
多因素催热的“生意经”
智障妇女缘何成为犯罪团伙觊觎的目标?记者调查发现,她们自身几乎没有任何防卫能力,其家人也有“甩包袱”心理;即便她们被拐卖,警方也难以及时发现,给打击这一违法行为带来困难;与犯罪的低风险相对应的,是高达十倍以上的暴利。这些因素共同诱使犯罪分子走上以拐卖智障女谋利的违法犯罪之路。
“说嫁一个好人家,家里人不会仔细考证,只要把人嫁走就行。”蓝某向警方供述,对于原本贫困的家庭而言,智障女儿犹如一大负担。蓝某和韦某、赖某三人正是利用了这些智障妇女家人急于甩掉“包袱”的心理,大肆实施拐卖。
专案组调查发现,在被拐对象的老家,一旦女儿“嫁”走就很少主动联系,智障妇女又很少有能力自卫,只能在买方家里听天由命。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智障妇女被拐卖案常常陷入“民不告,官难究”的尴尬,在司法实践中被侦破的同类案件可能仅仅是“冰山一角”。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