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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非本市户籍人员也能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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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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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非本市户籍人员也能申请救助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获悉,《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日前正式出台,今后,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的困难对象,合肥将先救助后补办手续,非本市户籍人员也能申请救助。

据透露,除符合救助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今后在合肥市已取得居住证,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按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分级、分类救助。”相关负责人举例,如因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给予一次性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月保障标准的6倍;因就学导致生活困难,给予一次性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据了解,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同一事由享受其他部门相关渠道救助的,包含在内)。特殊情况经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两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记者了解到,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直接向户籍地所在地(人户分离家庭向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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