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庐江男子丁某从云南边境“低价购进”6名越南籍妇女,以高价卖给庐江本地大龄未婚男青年,从中牟取暴利。9月23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日前,庐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批准逮捕丁某。
现年45岁的丁某,小学文化,曾因建房欠下“巨债”,发现众多大龄男青年因家庭贫困娶不到媳妇,丁某想到借介绍婚姻为名拐卖妇女生财。2015年年初至8月期间,丁某多次前往云南省河口县、马关县,与从事买卖越南妇女的云南当地人申某、王某、陶某等人接洽,并低价“购买”组织偷渡而来的越南籍妇女,利用轻便交通工具躲避边关检查,顺利将越南籍妇女带入境内。
随后,利用越南妇女语言不通,对中国内地环境不熟悉,将几人强行“关押”于家中,由其家人看管。丁某则伺机寻找合适买家,以高出买进价格数倍的高价将越南妇女卖给庐江本地大龄未婚男青年,从中赚取差价,非法牟利。
据统计,丁某先后拐卖越南籍妇女共计六人次,期间有两名越南籍妇女找到机会得以逃脱报警而致案发,案件侦破后六名越南籍妇女得以被解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等待丁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给予的最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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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拐卖妇女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4年3月,来自越南的被害人罗某被黄某(在逃)等人以介绍工作为由,从越南拐骗至中国云南省。期间黄某等人使用殴打、恐吓的方式迫使罗某屈从。后黄某、被告人刘某通过被告人路某某牵线“介绍”给泾县某村村民沈某为妻,由刘某出面向沈家人索要彩礼及路费共计5.5万元,并许诺将提供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身份证明等证件。事后路某某分得赃款2500元,余款被黄某、刘某携带逃匿。被害人罗某向南陵县公安局报警,经解救后被遣返越南。 乔文君 肖钰娟 记者 曹开发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