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200多户居民养老保险近日被曝蒸发,涉事的枣庄市市中区人社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副主任陈俊全向单位请病假后“失联”。此前,陈俊全引导该地部分居民,将应缴纳的养老保险汇入其个人账户,涉及金额达几千万。
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对民生的关爱。以往只有体制内的人才有“老有所养”的未来,农民、市民是不能享受的。国家层面意识到了问题,通过制度的修订,通过政府补贴、居民自费形式也给了他们一个“老有所养”的未来。具体承办这项业务的就是各地人社部门,标准参照职工保险办理。对于居民来说,有了自己的付出,有了政府的关爱,缴纳了养老保险,就可以有“老有所养”了。遗憾的是200多位居民在缴纳了很多年养老保险资金之后,却发现他们的养老保险业务并没有被办理,当初与他们接触的保险事业分处副主任陈俊全失踪了。几千万养老保险神秘失踪,暴露了一系列问题。
其一,业务票据如何监管的?办理养老保险需要开具票据,而票据则是有统一编号的,办理200多位居民的养老保险,就应该开出200多张票据。试问,当所收资金与票据开具不符的时候,说明了什么?其二,保险资金如何收取的?按照规定,所有业务人员是不能直接收取资金的。这笔居民上交的养老保险资金蒸发了,是不是意味着当时在收取资金的时候,是业务人员自己收取的,没有进入账户?这200多人的养老保险资金为何交给了个人,为何能打到私人账户上?其三,年底复核如何遗漏的?这200人按照要求每年缴纳资金。对于养老保险的资金,人社部门需要年年核实,年终进行盘点。在如此严厉的制度和规定之下,为何还是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是技术不行还是监管乏力。
事情已经出来了,虽然涉事的人社干部已经失踪了,但是在如今技术发达的侦破时代,只要他没有跑到国外,找到他是不成问题的。最终养老保险蒸发的真相也会查清。问题是,对于这200位居民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是真相。在侦破案件的同时,需要把这些居民的“老有所养”还给他们,毕竟资金没有进入公家账户责任不在居民,而在社保部门自身。居民养老保险蒸发,不能蒸发的不仅是真相,还有他们“老有所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