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淮南男子18年前用打气筒将人打击致死,从此踏上漫长逃亡路,最终于今年3月落网。9月18日上午,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
1997年9月18日,淮南市八公山区发生一起恶性伤人致死事件。当天下午,时年18岁的王某和汝某、朱某、刘某等人酒后溜至淮南市八公山区土坝孜,在土坝孜路口与被害人朱某相遇。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王某等人将朱某包围并对其进行推搡和拳打脚踢。期间,王某将朱某摔倒在地,随手拿起路边的自行车打气筒朝朱某的头顶部猛击三四下,当场致朱某头部血流不止,王某等人见状后匆忙逃离现场。
朱某随即被送往医院,因颅脑严重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次日,王某向亲戚借了点钱就开始了逃亡之路,在河南、合肥等地逃窜。
2015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一游戏机室内将王某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对王某应当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该案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