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与县长互掐” 不能成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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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与县长互掐” 不能成为闹剧

□戴先任
 

“县长索贿受贿千万!”9月12日,湖南商人向杰在网上实名举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县长龚琪,并称为避免当地政府抓捕,已逃离怀化。举报不到24小时,沅陵县委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沅陵发布”回应:龚琪同志回应从未收礼;网帖所谓的“举报”缺乏依据,是故意报复政府主要负责人行为。13日下午,龚琪称,举报人向杰是当地的“黑社会”,沅陵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9月10日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对其启动抓捕程序。(9月14日澎湃新闻网)

商人举报官员,似乎可信度比一般人举报更高,因为官商之间存在勾结的可能,容易让人相信确实掌握了一些官员的肮脏内幕,这也是此次举报引人注目之处。而当地称在龚琪举报之前,就已对其启动了抓捕程序,到底是先有对向杰的抓捕,再有向杰在网上举报?还是先有举报,再有抓捕?这些都有必要调查清楚。而不管向杰是出于什么目的举报县长,关键是,他的举报是否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举报官员,并不是通过正常的监督渠道,而是通过在网上发帖。而一些举报者,举报官员后也会面临遭受追捕等命运,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权力对举报者的打击报复,但也不排除一些人是想反咬一口,在受到权力部门依法打击时,对权力进行打击报复,并想借此“逃出生天”。

有些时候,举报者与被举报对象,双方都并不干净,一方的举报与另一方的抓捕,其实就是“狗咬狗”的生动写照。在这种时候,狗咬狗,虽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但对查处腐败、清理不法分子还是能起到很大作用。

但民众监督与权力部门行使职权之间,权力与权利之间,犬牙交错,关系复杂,权力易会被滥用自不必说,监督权利也可能会被人假借。对此,不能先入为主,不能给当事人贴标签,而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原事情真相,将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更应该让权力与权利回归原位,不能让它们变成相互打击报复的工具,而要成为维护法治社会的利器。这就要让权力规范运行,让民众能正大光明地监督,而法律则是高悬于其间的达摩克利斯剑,让权力与民众各安其位,而无“僭越”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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