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开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篇章。(今日本报03版)
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国家经济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与痼疾得到了进一步的凸显,不但引发了国有企业内部干部职工的质疑,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不满,深化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
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正式下发,在让社会各界充满期待的同时,也正式开启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新篇章。仔细研读《指导意见》不难发现,其中涉及到的很多内容,都是近年来关于国企领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这凸显了决策者敢于面对困难,敢于打硬仗、啃硬骨头的决心。
此轮国企改革,亮点颇多,引人关注。人人都知道国有企业具有公益属性,除了要为国家创造经济效益,还负有较大的社会责任,需要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尤其是一些关涉到国计民生的领域,比如电力、燃气、道路交通等等,国有企业往往肩负着稳定社会经济、惠及苍生利益的重要责任。但是长久以来,国有企业如何平衡其商业利益和公益属性之间的关系,不但让国有企业的领导和管理者头疼,也让老百姓困扰不已,常常产生国有企业“与民争利”的质疑与诟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根据企业所处的地域、领域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等等,以此来重新划分国有企业的经济和社会责任问题。这样一来,就很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到底应该追求商业利益多一些,还是应该承担公益属性多一些的问题,既有利于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松绑,同时也可以避免之前存在的各种诟病和质疑。
此轮国有企业改革,基本上坚持了以实现企业效率为目的,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有利于减少改革的波动,维护企业以及国家经济的稳定,进而减少对普通民众生活上带来的影响,这无疑也是值得肯定与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