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四部门: 将广场舞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南京警方通报宝马撞人案: 肇事者患精神障碍
江苏纪委官员 举报副市长获刑2年 上诉维持原判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南京警方通报宝马撞人案: 肇事者患精神障碍

 

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宝马”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被撞出租车驾驶人受伤。

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公里/小时。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王季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南京交警昨晚通报,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事故当事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专家指出,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量刑时会从轻,但对该案定性影响不大。   据《扬子晚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