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200人 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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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批200人 被终生禁驾
今后一旦报名驾考将被系统自动锁定
 

星报讯(记者 王涛) 省公安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2015年首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200人。从地域分布来看,六安被终生禁驾的人员最多,达到37人,滁州没有,马鞍山有2人。

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二种情形将被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昨日公布的200名终生禁驾人员,均为2015年1月至7月期间,因酒后驾驶或肇事逃逸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200人当中,驾龄最长的20年,驾龄最短的不到1年;年龄最大的60岁,年龄最小的仅21岁。其中,涉及酒驾的案件9起,其余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91起。

据了解,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两种不同违法情况被终身禁驾的案例:

案例一、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

2014年12月26日21时许,赵某驾车沿蚌埠市光彩大市场北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国工商银行门前时,与方某所骑行的自行车相撞,致车辆受损,方某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弃车逃逸。殷某(赵某岳父)于当晚向派出所投案自称是肇事驾驶员。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5年1月12日死亡。

2015年2月2日,赵某被列为网上逃犯,最终于3月24日投案。蚌埠警方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处罚。

案例二、醉酒驾车肇事被终身禁驾

2014年11月1日22时许,张某醉酒后驾轿车沿临泉县光明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泉河大桥北20米处时,追尾撞到梁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上造成梁某当场死亡。后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4月7日,阜阳警方对张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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