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李国英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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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决定:李国英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据新华社、安徽电视台《安徽新闻联播》消息,日前,中央决定,李国英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国英简历

李国英,男,汉族,1964年出生,河南禹州人,中共党员,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大学毕业,中央党校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0.09——1984.07,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专业学习;

1984.07——1987.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工作;

1987.03——1991.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一室副主任、综合室主任;

1991.05——1992.08,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副处长;

1992.08——1994.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处长、党支部书记(1992.08晋升高级工程师);

1994.05——1995.05,水利部总工程师助理;

1995.05——1995.10,水利部副总工程师;

1995.10——1997.05,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7.05——1998.09,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其间:1996.09——1997.07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09——1998.11,水利部总工程师、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11——1999.05,水利部总工程师;

1999.05——1999.08,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书记(1999.06晋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9.08——2001.05,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1.05——2007.06,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副部长级);

2007.06——2011.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副部长级);

2011.03——2015.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5.08——,安徽省委副书记。

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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