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语晨
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此外,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今日本报A01版)
不可否认,目前在一些地方酒宴成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更不可否认,由于酒宴的成风、成灾,大家都深陷其中,苦不堪言,既不能自拔,又欲罢不能,已成了一个难以承受之重。
在这一大背景下,通江县以《通知》的形式,对酒宴进行规范和限制,当无可厚非。但是,由此《通知》规定的太具体和太绝对,或有的已脱离了当地的实际,或有的已超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最终能不能执行,或能不能全部执行,以及执行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观望和检验,或仍然是个问号。
其实,办酒宴之所以成风、成灾,最大的危害在随礼,以及随礼数的水涨船高。因此,除了要对办酒宴的类型作出规定外,关键是要制止和刹住随礼风,尤其是随大礼风。
如,对酒宴的随礼金额作出必须的限制,对超出规定的收礼者和随礼者都要进行处罚;再如,对参加酒宴的人数进行必要的限制,对超出规定的要进行处罚;再如,对公职人员,以及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通过其示范带头作风,来影响和带动群众勤俭办酒宴等。
也就是说,对办酒宴成风、成灾的现象,在堵的同时,关键是要做好疏。或者说,只有堵疏并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否则,矫枉过正的《通知》,不仅有违民欲,也有违民心,更不会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