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九月 唐诉 记者 马冰璐) 公司发展缺钱,老总竟使用信用卡非法套现筹集资金,可最终,不但公司没发展起来,自己也身陷囹圄。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张某,男,44岁,在合肥经营着两家公司,2011年,他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从银行分别申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供消费和经营周转资金使用。此后,因公司购买广告牌等业务需要大量资金,他遂将两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提高至200万元。由于信用卡的预借现金额度均只有30万元,满足不了公司发展需要。为了获取大量现金,张某铤而走险,通过POS机刷卡非法套现等方式,将信用额度内的钱变现使用。
据银行账单显示,仅2013年1月的一天,张某妻子名下的信用卡套现金额便高达140万余元,单笔最高纪录达38万余元。然而,张某不但没赚到钱,反而大量亏损,无奈之下,只得找人代为垫还。截至2014年9月11日,两张信用卡共计未还本金高达360余万元。去年11月19日,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