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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谢绝”官员 也要“谢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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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谢绝”官员 也要“谢绝”利益

 

□滨兵

201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通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选出初步候选人157位。按照新的规则,院士遴选渠道较过去“收紧”,只有院士推荐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两种渠道,减少了非学术因素干扰;“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8月2日《人民日报》)

院士增选“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并且严格落实,这是好事,因为一方面官员事多,不适宜当院士,最终可能会变成“官不官,院士非院士”;另一方面杜绝通过权力手段当上院士,从而使院士失掉“纯洁性”,官员远离院士,只会使院士队伍更倾向于“学术”,更让人尊敬。

“官员院士”之所以受到诟病,就是因为怕其“名不符实”,形成“权力通吃”,硬性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产生“官员院士”。不过,没有了“官员院士”,也要防止院士功利化、利益化。

院士功利化、利益化的表现很多,其一,将院士当作了“利益之宝”,院士本是学术之宝,但在现实中,却往往成为了“利益之宝”,表现在给予院士很高的待遇,如果一个省院士数量少,则待遇极高,给予院士一定的待遇,则是对学术的尊重,但给予太多的待遇,则会使院士充满了“利益”,则反而不利于院士发挥该有的作用;其二,将院士当作利益“筹码”,院士一出马,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院士是很难“退休”的,因为主管单位不同意,如果不以院士的名义,许多项目拿不下来,项目拿不下,利益就受损了。其三,院士将自己当作了获取利益的“工具”。据介绍,院士隐形收入来自课题收入,另外是评审、兼职、讲课等方面的收入。一些院士从项目拿钱,或者说几句好话就可以拿钱,此外参加评审会、论文答辩会或者审稿都有酬劳的。

院士需要“改革”的地方很多,比如去利益化、去官化,还要建立退休制度,最终的目的是回归“荣誉”本质。现在官员都要变得“能上能下”,那院士也更应该如此。院士“谢绝”官员也要“谢绝”利益,院士唯有变得“纯洁”,才会让公众从心底里涌起“尊敬”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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