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债权债务纠纷,男子吴某伙同其他4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仅使用仿真枪,还对欠债人实施捆绑吊挂、殴打,逼迫其还钱。近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吴某、汪某、严某、罗某、王某5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2014年10月,被告人吴某与夏某为15万元债权债务发生纠纷,吴某称这15万元系夏某向他借款用于入股投资,而夏某认为是赌债,双方均无书证。同年11月15日下午,吴某获知夏某在屯溪一家棋牌室打麻将时,电话联系被告人汪某,让他到棋牌室找夏某。于是,汪某准备了一把仿真手枪和一把杀猪刀,纠集被告人严某、罗某、王某在棋牌室找到夏某,汪某用仿真手枪抵住夏某,与同伙一道将夏某拽出棋牌室。
最终,夏某被带到休宁县郑家坞附近的一处砂场,吴某等人用橡胶皮带套住夏某双脚,倒吊在采砂机器的铁杆上,并对其实施殴打,持续约十几分钟后,将其放下捆住双手顺吊在机器上。直到当晚10时30分许,夏某联系朋友肯为其担保后,吴某等人才将其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