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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下发通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有偿补课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实习生 于彩丽 记者 王涛
 

星报讯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标准,严禁有偿补课。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禁止有偿补课的禁令,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

在高中毕业班补课方面,通知也做出专门规定,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要严格执行7项要求,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7项要求分别是:1.补课仅限于高中毕业班级,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2.补课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3.补课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上新课。4.补课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5.补课时间原则上暑假不超过两周,寒假不超过一周,双休日只能周六补课一天。2015年秋季学期进入高三年级学生,确需补课的,补课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6.学校书面申请,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7.实行补课信息公开。普通高中要通过网站或校内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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